据孕妈帮小编了解到2024年,广西针对失独家庭出台了补助政策。对于依法生育但子女全部不幸去世的夫妻,每人每月将发放400元扶助金。若夫妻仅生育一个子女且该子女患有严重伤病残,则每人每月可获300元扶助金。对于依法生育但子女全部离世,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,将一次性发放每人1万元的扶助金。
广西失独家庭最新政策
根据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及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我们将积极解决失独家庭所面临的困难,并将此作为当前重要工作。为此,我们将为失独家庭提供经济援助,优先安排经济适用房,以及城乡医疗、养老保障等一系列补贴政策。各城市的补助政策和标准有所不同,具体详情如下。
1、梧州市 梧州市万秀区发布的《万秀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实施办法》第十条规定,独生子女若遭遇意外伤残或死亡,且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,将给予一次性补助金3000元。该补助金通过“直通车”形式发放,统一打入对象家庭一折通账户。
2、南宁市 南宁市将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纳入城乡低保对象,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成员,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,将给予1万元的参保缴费补贴。此外,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。
3、柳州市 柳州市在康复、就业等方面为失独家庭提供相应补贴。对具备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业困难人员,优先安排公益性质的工作岗位,并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和岗位补贴。同时,加强和完善此类人群在病重及失能期间的资金及护理服务,并在政策和扶助中给予倾斜。
4、桂林市 桂林市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、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7万元护理补贴。在获得月度扶助金的基础上,对于依法生育的子女全部死亡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,在被确认为扶助对象的当年,每人还可获得一次性扶助金1万元。
5、北海市 北海市积极开展社会关怀活动,优先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贫困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、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。对农村计划生育有特殊困难的家庭,将按照有关规定优先进行农村危房改造。有条件的地方,还可将其纳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范畴,提供上门服务。
以上就是广西省失独家庭的相关补助标准:除了经济补偿外,还充分考虑到各种不便,提供了家政服务、生殖援助、领养服务、医疗保险服务等其他福利待遇。失独家庭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帮助,同样也需要家人和朋友的关心与支持。